皖南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皖南医学院是安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确定的具有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之一。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时,对按比例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安排上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尽量考虑在其第二、三志愿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及单科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法医学专业要求考生必须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70公分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公分以上。
5.我院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录取时,除法医学专业外,其它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法医学专业录取考生的性别比例:男性约占85%,女性约占15%)。基础医学专业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
就业情况: 2004年就业率为96.76%,2005年为97.21%,2006年本科就业率达到95.12%,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2006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安徽):文科523分 理科504分。